彰化過去主要為半線社平埔族巴布薩人(Babuza)的活動地區,故彰化舊名「半線」。1639年荷蘭人將其納入統治範圍,屬於北部集會區內,但是主要控制權仍操控於各社長老會手中,1662年鄭成功驅逐荷蘭人後,進入明鄭治理時期,在行政規劃上,將本區納入天興縣轄區。
明鄭時期為了解決嚴重的軍糧問題,實施屯田兵制,以提高糧食生產量,然而也因此遭致大肚社(約今台中縣大肚鄉)、沙轆社(約今台中縣沙鹿鎮)平埔族人的抗拒,左武衛劉國軒奉鄭經之命率軍北上平定,並駐軍於半線(今彰化市)遂建立「半線營盤」進行屯墾,奠定漢人開發的基礎。
清康熙22年水師提督施琅率軍攻打台灣,結束明鄭在臺23年的統治期,翌年,清政府將臺灣納入清朝版圖內,設臺灣府隸屬福建省,下轄臺灣、鳳山、諸羅三縣,時本地為諸羅縣轄區,爾後隨清政府對臺灣移民政策的轉移,漢人又陸續自南部北上,仰或自鹿港、塗噶窟港(今台中縣龍井鄉麗水村)登陸,到達本區從事拓墾活動,致使人口不斷的增加。
康熙40年,施世榜自鳳山北至半線,請得墾照成為墾首後著手開發水利,至康熙58年興築完成八堡圳,八堡即:東螺東堡(二水一帶)、東螺西堡(北斗、埤頭、溪州)、武西堡(永靖、埔心、田尾一帶)、燕霧上堡(花壇、秀水)、燕霧下堡(大村、員林)、馬芝堡(鹿港、福興、埔鹽一帶)及線東堡等。
水利灌溉系統完成,更吸引漢人陸續抵達本區開墾,新興聚落形成並擴張,農產品交換、訊息流通與農具、日用品提供,商業性聚落因應而生。 清政府於雍正元年(1723)劃虎尾溪以北、大甲溪以南,增設彰化線,縣治設於半線(今彰化市)。半線因此成為中部地區的政治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中心。
由於漢人皆渡海而來,移民除了與海上的驚濤駭浪對抗外,抵臺後還面臨身處陌生環境的種種生命威脅。移民多來自中國東南沿海地區,在傳統信仰中的人、神關係裡,自然傾向於對海神庇佑之崇信,尤其媽祖發源於福建莆田,最早建廟地在湄洲,故在行旅中,閩南籍移民往往攜帶其香火與小型神像護佑於途。
清代官方亦不斷加封媽祖,並且在臺灣各主要地區設置天后宮,以整合社會文化。民間亦因間險渡海,而不斷地累積媽祖神佑事蹟,並在形成的村庄聚落間設置媽祖廟,媽祖信仰遂為民間重要的溝通互動模式之一。